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综合性实训基地对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政发〔2006〕13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职〔2008〕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综合性实训基地概要
一、综合性实训基地定位
综合性实训基地是指:按照中、省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和区域主导产业,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相对聚集的中心城市,遴选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运行科学的市级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院校),由省级财政投入为主、市级配套为辅,统筹规划建设的专业类群相对集中、实训设备数量大、装备水平高、功能完善、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
二、综合性实训基地功能
综合性实训基地是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实训基地是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重要阵地,是学校、企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专业技术研究开发以及新技术应用推广的重要平台。应当具备以下功能。
1.专业综合技能培养
实训基地要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采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形式,依托行业和企业,为学生实现零距离就业提供模拟、仿真乃至真实的生产实习、实训环境;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服务本院校与区域其他职业院校的专业综合技能提高。
2.“双师型”教师培训
实训基地要发挥资源优势,培训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承担培训区域职业院校在职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建设职业院校“双师型”结构的教学团队,服务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
3.社会培训
实训基地要面向区域行业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提高培训、面向转岗、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培训,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4.职业资格鉴定
综合性实训基地应积极创建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站、所),承担职业资格鉴定工作,面向社会开展相关专业和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专业技能人才技能鉴定。
5.技术服务
综合性实训基地应为企业设备更新换代提供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以及企业新产品试验、技术推广等,应积极推进产教结合,产学交合,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服务技术改进和新技术应用推广。
第二章 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规律,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动态管理”和“开放、联合、协作、共享”的原则,在省财政统筹支持下,市级财政配套支持,承建院校具体实施,积极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先进经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实训设施建设为重点,实行开放共享,发挥综合性实训基地在实习、培训、职业资格鉴定、科技服务和科研攻坚等方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全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建设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要遵循科学性原则,各建设院校要立足区域经济特点,符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布局,结合院校自身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验实训设备规模要适当,水平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应做到先进性、真实(仿真)性、实用性、经济性相结合,不可片面追求高、精、尖、洋。
2.导向性原则
实训基地建设要发挥在区域内的导向作用和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作用,以项目建设带动区域内职业院校改善实践教学条件,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通过共同投入、共享效益等形式筹措经费。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建设,走共建、共管、共用的道路,推进当地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3.共享性原则
实训基地建设要综合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校际联盟,校企合作,互补互助,统筹人才、资金和技术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合作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减少低层次重复投资,实训基地既面向各类职业院校和企业,也面向社会开放,进行劳动力培训、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4.效益性原则
实训基地建设应与技能型紧缺人才的专业和培养规模相匹配,最大限度地保证学员获得足够时间的、高质量“真刀真枪”的实际技能训练。发挥实训设备的作用。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实训基地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创新实训基地建设、运行管理,提高实训基地的投资效益。
5.持续性原则
实训基地建设必须重视基地的持续运行能力,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实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采取校企联合建设,让企业在实训基地建立企业设备、企业文化的信息展示窗口,在实训基地合作设立“共建、共用、共享”中心,建立双方联合科技服务与培训平台,将基地建设为校企合作的载体、产学研结合的平台,保证实训基地可持续性发展。
6.动态管理原则
对于基地建设规范、质量好,示范、辐射作用显著的实训基地,省财政将连续资助,支持其进一步提高水平和扩大规模。对于建设不规范、共享作用不显著、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的实训基地,将不予支持或减少支持。
第三章 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一、综合性实训基地布局
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覆盖关中、陕南、陕北10个市,优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战略急需的专业和地区,优先考虑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关职业院校比较集中、能够形成资源共享机制的区域。紧密结合我省和院校所在地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统筹规划中心城市实训基地建设。省财政以各市职业技术学院为重点,兼顾省内高职院校与县(区)职教中心,重点支持建设15个综合性实训基地。在专业选择上,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地方特色专业。在专业布局上充分考虑与区域发展和区域人才资源开发重点相适应的专业领域。并统筹协调不同层次(高职、中职)、不同功能(学历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实训基地的布局。把我省15个综合性实训基地打造成为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功能完善、服务示范作用明显的公共实训平台。
二、综合性实训基地重点建设专业
根据我省经济建设、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建设期内,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院校应当重点建设好机械加工、数控技术、电工电子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高级护理、能源化工、建筑工程技术等八大专业领域专业。各地市可以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建设2-3个区域经济发展及主导产业发展所需的、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专业实训基地。通过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促进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的步伐,严格按规划项目建设安排分步实施。建成后的各实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机械加工:涵盖普通车、铣、刨、磨、钳工实训设备,实施普通机械加工各工种的技能培训。
2.数控技术:包含数控车、铣,数控加工中心,实施数控技术各工种的技能培训。
3.电工电子技术:包含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控技术等基础设备,实施机床电路调试、安装、维护等技能培训。
4.汽车维修技术:包含汽车电器、结构拆装、性能与参数检测等实训室和设备,实施汽车电路维修、拆装、性能检测等技能培训。
5.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包含软件技术、硬件拆装与维护、具有比较好的校园网络条件,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管理科室、部门;主干网络为千兆,桌面达到100兆;宽带接入因特网,并拥有注册的网址和主页。
三、建设周期
综合性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期为5年,采用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建设。承担建设任务的院校,总体规划学院各实训基地建设规模与建设时间,按照每年完成两到三个专业基地的建设要求,分年度细化建设任务与预期建设目标,逐年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边建设边评估,教育厅可根据建设评估情况,调整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布局,对无法达到建设目标的院校,将暂停或终止建设项目。
四、建设标准
按照每年培训1000至1500人规划,综合性实训基地八大专业建设基本标准。
(一) 数控技术
项 目 |
数控技术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5.5米。 |
设备要求 |
拥有普通机加工设备20台套以上,数控设备3台套以上;具有至少可同时容纳40名学生训练的必备的机械、电气类实验室或实训室,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场所。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4名。 |
(二) 汽车维修技术
项 目 |
汽车维修技术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 |
设备要求 |
现有汽车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200万元以上,具有汽车电器、结构拆装、性能与参数检测等实训室和设备,以及一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4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4名。 |
(三)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
项 目 |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 |
设备要求 |
现有教学用计算机200台以上,主流机型不少于100台,4间以上的多媒体教室;具有比较好的校园网络条件,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管理科室、部门;主干网络为500兆,支线网络50兆以上,桌面不低于5兆;宽带接入因特网,并拥有注册的网址和主页;具有三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
师资情况 |
本专业的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在15名以上,其中本专业工程类 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名。 |
(四) 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
项 目 |
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其中实训车间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
设备要求 |
已有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实验室,具有齐备的设备各20套以上,有不低于40个工位的电子整机产品装配、调试、维修的专用实训场所,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4名。 |
(五) 建筑技术
项 目 |
建筑技术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米以上,模拟现场的专用实训场所不少于600平米。 |
设备要求 |
有专用实训场所3个以上,现有建筑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50万元以上,并有3家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4名。 |
(六)煤矿安全
项 目 |
煤矿安全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米以上,模拟现场的专用实训场所不少于1000平米。 |
设备要求 |
包括煤矿地质实验室、矿井测量实训教室、矿压实验室、井巷实验室,矿山机电实训教室,矿井通风实训教室,瓦斯、粉尘、矿井火灾及爆炸防范,防水实训教室,矿山救护实训教室等在内的实训场地,以及2座矿井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
师资情况 |
具有采煤专业实践累积2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10名以上。 |
(七)护理实训基地
项 目 |
护理实训基地 |
设施要求 |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方米以上,其中护理操作实验室不低于400平方米。 |
设备要求 |
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100万元以上,应具有护理床、护理模型人、ICU全套抢救设备(心肺复苏仪、人工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全功能手术床、全功能分娩床、分娩机转模型等。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20名以上,其中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等专业课程应是本科护理专业的毕业生。 |
第四章 立项、审批与资金管理
一、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准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建设要适应我省产业布局调整的需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高,办学效益好,能够在办学模式的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在当地乃至全省起骨干和示范作用,能带动全省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2.办学规模大。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5000人以上,年培训在1000人次以上;毕业生质量好,学历教育毕业生中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高,就业率达95%以上;办学特色鲜明,注重改革创新,教学教研成果多。
3.办学条件好。有满足各专业教学必需的设备,设备的配置要与现代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学校信息化程度高,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占40%以上。
4.管理规范高效。学校在办学方向、办学体制、管理机制、用人机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方面改革力度大,成绩显著,适应社会市场经济要求。实行校企结合、产教结合,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高,特别是在开展社会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成绩显著。重视办学模式创新,与市场、企业的结合密切,办学形式长短结合,灵活多样。
5.教育质量高。深化教学改革,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需要,采取灵活的学制和不同的学习方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改革课程和教学内容,教学质量高。
6.校企合作成效显著。有与多家企业合作的稳定关系,至少与1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并根据实际解决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等。
二、综合性实训基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实训基地建设实行立项审批制度,按照职业院校自愿申报、市级初审、省上立项审批的程序进行。
1.项目申报
职业院校按照申报条件,制定《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填写申报表,提供学院办学基本条件支撑材料,报市教育局。
2.项目初审
市教育局牵头,与市财政局成立评审组,对职业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市级政府支持建设意见,连同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市财政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真实性声明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
3.评审与立项
省教育厅、财政厅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以材料评审为主,必要时前往申报院校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审批项目,下达投资计划,按期拨付建设资金。
三、设备采购
项目经审批后,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各建设单位负责编制设备采购清单,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厅、财政厅。基地建设设备采购实行政府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实施。通过政府采购节省下来的资金,仍用于原基地项目建设。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1.资金配套
综合性实训基地设备购置经费由省、市财政按1:1落实。省财政每年投资500万元,市财政配套500万元。省财政厅、教育厅每年对上年度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配套情况进行检查,凡未及时足额落实的将停止拨款并通报批评。
2.资金管理
各建设院校设立综合性实训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帐户,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省财政划拨和当地政府配套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只能用于综合性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建设,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挪作他用。省教育厅每年检查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对挪作他用者,省财政将停止拨款并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者,省教育厅将取消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资格。
第五章 基地建设管理与运行管理
一、组织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
为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实行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共同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建设期内,省教育厅、财政厅成立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市教育主管部门与建设院校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全程监控、主持管理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建设院校成立院长为组长、教学、纪委、资产、财务多个部门参与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组,保障学院顺利实施建设工作。
2.省、市及院校各方职责与义务
省教育厅负责基地建设的运行和质量监督,省财政厅负责省财政建设资金投入和地方政府建设经费的到位和使用管理与监督;地方政府负责建设经费落实以及基地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保障等工作,督促基地建设进度。建设院校负责建设方案的论证、设备的选型、实训基地内部设施布局、环境改造等工作,负责每年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汇报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随时沟通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应急事件与建设方案调整。
二、基地运行
1.教学运行管理
建设院校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科学、全面、规范地进行综合性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成立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如综合实训中心),建立科学、高效、精干的管理队伍,制定《实训基地教学管理条例》、《实训基地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实训基地工作守则》等制度,建立《基地学期实训进程》、《基地实训教学运行记录》等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实训教学管理,保证实训基地正常运行。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岗位(群)的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实训方案,组织编写专业实训大纲、指导书、教材,制定培训标准、技能鉴定等教学管理文件。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指向,开发新的职业技能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严格执行实习、实训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搭建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制订教学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制度,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组建督导组,进行听课检查;坚持实习报告批改制度,督导组定期检查实习报告批改情况;要求教学内容规范化,过程规范化,检查程序规范化,教学管理信息规范化。学生的成绩采用笔试,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对训练指导人员实行教学质量定期考核制度和学生评议制度;坚持教学质量与年收入挂钩,指导人员切实树立质量意识和质量观念,以确保训练质量。
及时完成对实训教学任务书、实训项目开出情况、实训结果、科研与技术服务、对外开放等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2.服务本区域职业院校、企业方案
根据综合性实训基地目标定位,以服务本校、本地区企业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充分实施资源共享。已建成的实训基地要制定服务区域院校的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对外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辐射院校、专业、年培训人数,组织进行专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制定区域职业院校教师轮流培训计划,以基地为训练中心,提高区域职业院校教师综合实践能力。
实训基地的运作机制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使其有一定的自我造血能力,允许实训基地对周边学校及企业提供有偿培训服务。特别是对其他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培训服务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收费标准、服务标准,使实训基地成为不同学校的技术培训服务平台。
三、基地管理
1.基地人员聘任与管理
基地教师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任制,建立健全考核标准,规范考核制度和上岗制度,对训练指导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定期考核。由于实训教学的特点,按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求教师的素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实训专业知识,较强的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新知识和创新意识,掌握一定教育教学方法,在教学和生产岗位有较长的工作经历。中心高级职称比例占15%以上,技师高级或工程师以上占50%,中级和以下不超过35%,具有双师型教师应占20%以上。
各项目院校要深入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通过竞争上岗、绩效考核等手段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实训教学队伍,逐步引进和在职培养具有本科和硕士学历,技师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作为实训指导教师。鼓励聘请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人员、技师等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2.设备维修与保养
建立设备安全保障措施。各院校实训基地建立设备设施台帐,实行设备专人负责管理,账、卡、物相符,技术档案完善。建立《基地设备运行维护记录》,高、精、尖、大型设备建立单台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同时,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操作程序管理,落实有效预防措施,制定《设备安全操作制度》、《学生安全教育规范和程序》,成立实训基地安全工作小组,对学生安全教育实行强化管理,加强设备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管理,实施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的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3.材料采购与管理
为保证实训教学正常运行,学院制定《工具、量具管理办法》、《耗材采购与管理办法》,建立制度,规范管理,采购、验收、使用人员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保证学院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六章 基地评估与督导
一、基地评估与督导组织与实施
综合性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建立项目建设评估督导制度,实行常规考评与随机考评相结合原则。
常规考评,各建设院校针对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每年向省教育厅提交项目建设自评报告,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组建基地建设评估验收专家组,根据各建设院校的项目建设自评报告,每年12月份实施实地考察评估。
随机考评,各建设院校针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每建设完成一个基地,随时向省教育厅财政厅申请评估验收。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基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向社会公布,共同挂牌确认。对于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基地实行淘汰,终止财政支持。
二、基地评估标准与依据
陕西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验收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 标 内 容 与 验 收 标 准 |
验收方式 |
基地建设 (30分) |
1-1 建设资金 (8分) |
地方政府按规定足额投入配套资金(8分);地方政府投入50%配套资金(6分);学校自筹投入配套资金(4分)。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调研。 |
1-2 购置设备 (5分) |
按基地建设要求购置设备,设备配置超过专业设置标准(5分);按基地建设要求购置设备,设备配置达到专业设置标准(4分);基本按基地建设要求购置设备,设备配置基本达到专业设置标准(3分)。 |
对照基地建设要求和专业设置标准,现场检查。 |
1-3 设施建设 (7分) |
1.基本要求(2分):通风、照明、供气、供水等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设备安放间距符合安全标准,现场有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现场整洁卫生,布置符合职业教育要求,有利于职业素质培养;实地查看基地环境及安全保障条件。 2.其他条件(5分):建筑面积超过基地建设要求,配套设备质量高,实训场地建设与氛围达到相关企业先进水平(5分);建筑面积达到基地建设要求,配套设施质量和实训场地建设达到相关企业较好水平(4分);建筑面积基本达到基地建设要求,配套设施质量和实训场地建设基本符合企业实际要求(2分)。 |
对照基地建设要求和专业设置标准,现场检查。 |
1-4 师资队伍 建设 (10分) |
1.专业教师人数达到教育部、财政部实训基地的入选条件(4分)。 2.实训中心主任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水平高(2分)。 3.教师结构与工作量(3分):每位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和兼职)均具有双师素质(0.5分)。50%以上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职称(0.5分)。指导教师都具有高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0.5分)。专职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且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0.5分)。指导教师个人周学时数不大于22学时,个人每次指导的学生数不多于20人(或不大于10组)(1分)。 4.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有培养计划和落实措施(1分)。 |
查阅相关资料及教师的有关证书原件,或对教师进行实践能力考核。 |
基地管理 (30分) |
2-1 机构与制度 (5分) |
1.管理机构(1分):基地有专门管理机构,机构、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岗位职责等明确并落实到位。 2.制度(4分):校系两级有关人、财、物、安全、教学、学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齐全、适用(4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适用(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2-2 现场管理 (10分) |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完整、清楚,现场整洁,设备完好(10分);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工作记录较完整,现场整洁,设备完好(8分);能够执行规章制度,有工作记录,现场较整洁,设备基本完好(6分)。 |
查阅实训教学和设备维修原始记录。 |
2-3 资产管理 (5分) |
固定资产台帐齐全,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5分);有固定资产台帐,执行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较好;(4分);帐目不全,制度执行不力,未按时报送报表(1分)。 |
查阅帐本等相关资料。 |
2-4 实训安全 (5分) |
基地全体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效果好(5分);基地85%以上员工重视安全工作,能够执行安全生产规程(4分);基地75%以上员工重视安全工作,基本能够执行安全生产规程(3分)。 |
查阅相关资料,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以现场检查为主。 |
2-5 运行经费 (5分) |
仪器设备维修、保养、更新等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可靠的保证(5分);有一定的经费来源(3分)。 |
查阅学校财务预决算等相关资料。 |
社会效益 (30分) |
3-1 建设规模 (10分) |
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不低于500人,毕业生获相关中级工证书比例达90%以上(10分);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不低于400人,毕业生获相关中级工证书比例达90%以上(8分);本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不低于300人,毕业生获相关中级工证书比例达80%以上(6分)。 |
查阅学生名册和获证学生名册、教学计划等相关资料。 |
3-2 对外培训 (10分) |
年短期培训或接受其他学校师生实训不少于500人次(10分);年短期培训或接受其他学校师生实训不少于400人次(8分);年短期培训或接受其他学校师生实训不少于300人次(6分)。 |
查阅培训人员名册、教学计划、合作协议等相关资料。 |
3-3 产学结合 (5分) |
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承担饱满生产任务,师生能够实际参加生产,年创收12万元(5分);能开展对外服务,承担一定生产任务,师生能够参与生产,年创收8万元(4分);能承担少量的对外服务,年创收5万元(3分)。 |
查阅合作协议、合同、工作记录等原始资料。 |
3-4 经济效益 5分 |
实训基地独立核算,创收能够维持正常运行并有赢余(5分);实训基地独立核算,创收基本能够维持正常运行(4分);实训基地独立核算,有一定创收(3分)。 |
查阅学校和基地财务予决算等相关资料。 |
规划与创新 (10分) |
4-1 规划 (7分) |
有建设与发展规划,目标明确,切实可行(7分);有建设与发展规划,目标明确,基本可行(5分);有建设与发展规划,但操作困难(3分)。 |
查阅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等资料。 |
4-2 特色与创新 (3分) |
基地建设有特色和创新,具有示范作用(3分);基地建设某方面有一定特色和创新(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说明: 总评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奖惩措施
经专家评估,对建设使用效果良好的院校,省财政在政策上加大奖励力度,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省教育厅对各实训基地持续投入的主要依据。
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基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向社会公布,共同挂牌确认。对于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基地实行淘汰,终止财政支持。剩余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协商调配给资金使用良好、建设效果明显的院校。
第七章 保障措施及附则
一、组织保障
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成立陕西省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评估等工作。各市、项目院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有关工作。完善省、市、院校分级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政策保障
省、市政府及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负起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依法保障综合性实训基地行使运行自主权。
三、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措实训基地的建设经费。省、市两级政府切实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实训基地经费管理体制,项目建设经费安排使用由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拟订意见,建立“省市统筹、省市共管”的经费管理体制。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各市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专项资金,加强实训基地的建设。各地应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投入实训基地的设备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引进先进设备和实训方法。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向实训基地的资助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制度保障
在《陕西省职业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管理规程》框架下,制定并实施《综合性实训基地监督预评估办法》和《实训基地建设问责制》等宏观管理制度,项目承担院校制定实训基地运行及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做到经费使用方面实行专款专用,在人力、物力方面优先支持。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行建设周期全程监控、基地运行分期评估机制,保障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的平稳进行。
五、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综合性实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