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陕教体〔2014〕12号),通报指出,2014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综合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总体情况和提交的整改报告,专家组对评估结论进行认真审议,经全体专家投票确定,我院公共艺术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评估。
学院将按照“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专家组提出的评估反馈意见,理清公共艺术教育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整改报告承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的要求,完善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学院也将进一步规范公共艺术教学和管理,使我院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