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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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凝练特色,总结成果,培育出一批具有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三)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四)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陕西省高职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原则上应为近五年来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等,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学校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已获得过国家、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则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五)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每人只能主持1项成果,且每位成果完成人参与的申报不超过2项。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者根据实际填写申报书并准备相应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教学成果项目遴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向学校推荐,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四)公示。对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教务处将会同纪检监察处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成果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一式5份)。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二)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

(三)凡拟申报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见附件4)。

(四)申报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发送至:wzyzlk@126.com。

(五)学校将从本次评选出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总结已取得的教学成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严宁  李勇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附件:1.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填报说明

      4.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