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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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级五年制学生大专学籍注册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报送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大专学籍注册工作,确保该级学生学籍管理的延续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17116 -1110日。

二、核查对象

我校2014年录取并在籍的五年制高职学生(含20179月由各联办学校转入我校的学生),以下简称“2014级五年制学生”。

三、工作内容

1.信息核对确认。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2014级五年制学生,依据《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录检表》(见附件1,纸质版,以下简称“《录检表》”),认真核对《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核查名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核查名单》”)中的个人信息并确认后,由学生本人在《核查名单》上签名;同时,每个学生应在《录检表》中找出个人信息的位置(所在录检表的页码和序号),并由本人填写在《核查名单》“录检表中的位置”栏中,禁止委托他人代替签字和填写。未签字确认的学生,二级学院应在《核查名单》“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若《核查名单》中无学生个人信息,应在《核查名单》中进行增补。

2.个人材料准备。每位学生须提供中考准考证原件。凡个人真实信息与录检表信息不符,以及在五年制高职入学后(前三年)存在个人信息更改的学生,须在《核查名单》备注栏中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中学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材料要求”)。相关二级学院还应审查学生年龄,凡20011月以后出生的学生,也应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备查。

3.材料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应于111012:00前将《核查表》、《核查名单》(含电子版)及个人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几点要求

1.五年制学生大专学籍注册是学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涉及学生学籍接续和取得毕业证的重要问题。各相关二级学院要抓紧安排,认真组织,高效准确,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学生信息不遗漏、不出差错。

2.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指导各班学生做好信息核对、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提供等相关工作。

3.《核查名单》中“录检表中的位置”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录检表》右上角的页码和表中最左列“序号”栏的数字填写,如012-285,为第12页序号285的学生。

4.信息核查材料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按时报送,教务处不接收由学生个人上报的材料。

 

联系人:蒲 飞       联系电话:0913-3033109

 

附件:1. 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核查名单

      2. 2014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录检表

      3.材料要求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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