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实训基地 > 正文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前后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保障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前后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实习实训风险辨别预防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开展“五一”假期前后违规实习专项自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要求,督促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休息休假的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提醒参加实习的学生,在正常实习期间安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勿因假期等原因产生松懈心理。请各二级学院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如有违规情况,立即处理。

(二)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教育系统内部投诉通道。各二级学院在 “五一”节假日期间及前后,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实习投诉热线畅通,并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都清楚实习投诉渠道,引导学生和家长通过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回应诉求,科学处置,避免引发舆情。

(三)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期间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落实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的要求,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自即日起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二级学院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防范,重点针对跨省实习等具有一定危险的实训等,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要根据“五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9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报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实训与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wzysxk@126.com。

联系人:黄睿    电话:0913-3033107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