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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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暑期高温炎热,天气多变,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各项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对照《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检查,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以及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15日(星期一)前报至教务处实训与设备管理科。

三、规范管理,加强安全防范

(一)严格安全准入

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开放审批及安全准入制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从严开放实验实训室。确需开放的实验实训室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备案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掌握实验实训室开放使用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实验实训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

(二)加强危险源管控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遵守学院实验实训室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各类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1.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内危化品的盘库清查工作,保证台账完整、清晰,帐物相符。按规定做好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同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领用、贮存和使用规范,使用完毕后及时入柜保存,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实训室。

2.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按照规定做好危险废弃物、废弃耗材的分类收集与妥善处理,严禁擅自丢弃、倾倒。

4.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实训室,要加强对病原微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危险废物处置等工作程序。

(三)做好实验实训室日常管理

1.做好实验实训场所清洁整理。确保实验实训室内物品设备妥善摆放,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实验实训室的门锁钥匙(包括备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

2.假期停用的实验实训室,所有人员离开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并严格贴好封条。

3.计划开放的实验实训室,应加强安全监管:

(1)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开展与教学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实验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冒险作业、严禁无人值守。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务必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

(2)严禁在实验实训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严禁在实验实训室饮食、留宿、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违章电器。

(3)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电动车等可充电车辆的管理要求。可充电车辆及其拆卸电池禁止进入实训区域(包括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严禁从实训楼内拉线到楼外为可充电车辆充电。

4.假期涉及实验实训室改造和搬迁的相关单位,要细化落实安全责任,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类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特别是危化品)等的安全妥善保管。改造和搬迁后的实验实训室启用前,要做好安全验收和风险评估工作,相关验收和评估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5.针对暑期高温、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强化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三落实,时刻预防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加强巡查,做好危险防控

(一)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须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巡查,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实验实训室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瞒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