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职院办发〔2017〕176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选办法》(渭职院发〔2013〕22)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渭职院发〔2017〕6号及《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渭职院发〔2017〕18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与我院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并经学院确认的企事业单位,由二级学院推荐参加优秀实习基地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企业形象好。守法经营,管理理念先进,经营稳定,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在行业中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实习条件好。专业基本对口,技术和设备先进,具有满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实习项目的实习场所和充足的岗位,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
(三)实习管理好。关心爱护学生,建立了实习生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严格。
(四)实习效果好。能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实习质量。
(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实习实训基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同时接收我校2个专业实习或连续两学年接受实习生总数在30人以上。
(六)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有利于形成“教学、科研、生产、就业”相结合的一体化实践教学基地。并能选拔我校优秀实习生就业的单位优先。
三、评审依据和标准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1〕99号)和《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审标准》(附件1)。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初评(2017年11月10日—12月11日)
各二级学院参照评审依据和标准,对本部门的实习基地采取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评选,择优推选优秀实习基地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参加学院终评。
(二)学院终评(2017年12月18日—22日)
学院抽调相关专家组成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选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和评审标准,评选出学院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三)结果确认(2017年12月25日—26日)
1.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中进行公示。
2.经公示后的名单报学院批准生效。
五、表彰奖励办法
(一)奖励名额。按照各二级学院签订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数的10%确定参加学校连评年度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未达到评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推荐,宁缺勿乱。
(二)荣获优秀的基地和教师由学院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六、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材料
1.优秀校外实习基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A4纸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校外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A4纸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及《校外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实训科,电子版发至wzysx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优秀校外实习基地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推选申报工作。
(二)材料填写要真实,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学院评审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力争评选出典型的、成绩突出的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指导教师。
联系人:王秋焕 侯清娥 联系电话:3033107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审标准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优秀校外实习基地申报书
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4.校外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