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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624-710日进行,为期13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领导小组

  考:王录军

副主考:魏            郭楚伟  杨世选

        白夏平      孙志强  凤红伟  王晓莉

  员: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办公室(副)主任或教学(副)科长及工作人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考: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分组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学院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进行了统一安排,具体考试科目、考试班级和考场安排,由各二级学院按要求执行(见附件2)。

(一)考试科目安排

624日—710日每天考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时长为2个小时。具体时间为:

上午9001000    下午15001700

高新校区考试日期:202471-10日。

朝阳校区考试日期:2024624-72日。

(二)公共课程考试

高新校区公共课程考试:

78日上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8日下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79日上午:数学等其他公共课程。

统一命题的课程须同一时间考试,如部分专业/年级不涉及以上公共课程,可在相应时段内安排专业课程考试。

朝阳校区公共课程考试:

71日上午:数学等其他公共课程

(三)专业课考试

高新校区专业课程考试:78日—10日进行。具体考试科目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朝阳校区公共课程考试:71-2日。具体考试科目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三、组考工作

(一)考务工作。按照学校期末考试安排,各二级学院制定本院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全面负责组织本二级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

(二)监考培训。各二级学院在考前组织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对全体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和选派的巡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监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文件的有关规定,明确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场布置。各二级学院按试场规则布置考场,统一张贴教务处印制的“三文一栏”,实行单人单桌,彻底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布置规范,卫生干净。

(四)试题安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所有涉题、涉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教育,明确责任及要求,防止试题泄密事件发生;试卷要统一密封,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保管,考前统一领取。

(五)监考工作。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挂牌上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监考工作规范,严肃考场纪律,预防和杜绝考试作弊行为。

(六)学生参考情况统计。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对每场、每天以及整个考试期间学生参考情况的统计(见附件3),并及时将统计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七)巡考。学校组织巡考组,对全校期末考试组织、考务工作、各类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及考风考纪等进行检查、督察,以确保考试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试卷评审及成绩录入

(一)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要求,及时组织教师评定试卷。阅卷组织形式原则上采取集体阅卷,其中统一命题的试卷必须集体阅卷,阅卷教师阅卷时一律使用红色笔,得分办法采用小题赋负分值,大题及试卷成绩赋正分值,并在试卷上签名;登分人员须用规范字体填写试卷袋项目栏。

(二)试卷阅完后,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于2024624日起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

(三)试卷、答题卷及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和保存。

五、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在考前召开学生考试动员大会或班会,组织学习《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处理细则》。同时利用橱窗、宣传版面等形式,开展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要强化考务、监考人员工作的行为规范。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考试工作的要求,重点加强考试过程中考务、监考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性的检查,对因泄题或监考失职,导致发生群体性舞弊或对考生考试违纪事实隐瞒不报的,经巡考组发现或举报并核实后,按照教学责任事故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要严肃处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的学生,监考教师应获取作弊物证,详实记录其身份及违纪作弊的事实和情节,并报送二级学院考务办处理。对重大作弊且情节严重者,二级学院应按规定及时报教务处处理。

(四)实践操作类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考核要求可提前组织安排考试,原则上不要与理论考试时间重叠。

 

联系人:张嘉宁      


 

 

附件:1.期末考试巡考分组名单

2.期末考试日程表

3.期末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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