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1日—19日(第10—12周),完成全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授课任务的安排落实;11月20日—12月31日(第13—18周),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进程
(一)11月1日—11月1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在校生及扩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分别安排落实下学期授课任务,以专业班为单位完整填写《授课任务表》(见附件),于11月10日前将《授课任务表》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11月13日—11月19日,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所报授课任务分别进行汇总、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下学期的授课任务。
(三)11月20日—12月31日,二级学院按照统一安排,编排下学期的课程表(按本学期正式课表格式)。具体编排顺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20日—11月30日,机电工程学院分配全校公共必修课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的授课任务,基础课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分配全校其他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于11月30日前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各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授课任务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专业计划管理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2.12月1日—12月31日,教务处教务科将公共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授课任务分配结果转发至各二级学院教学科邮箱。各二级学院开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课表。于12月31日前将编排完成的《课程表》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
(四)课表编排的原则要求
1.理论类课程与操作类课程(实验实践课程、体育课程)的上课时间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安排。
2.公共课程(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除外)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安排跨二级学院代课。
3.每天上午1-4节必须安排课程,且不能安排单周或双周上课的课程,1-2节原则上不安排体育课和自习课。
4.上午宜安排理论类课程,下午宜安排操作类课程。
5.每周三下午统一为劳动教育课,不得安排其他课程。
6.周五5-6节必须排课,每天9-10节(晚自习)原则上不安排课程,如因实际情况必须安排课程,为保证教学时长和质量,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管、定期听课,并做详细记录以备查。
7.要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课表编排规则》(渭职院办发〔2017〕30号)文件的要求编排课表。
三、几点要求
(一)《授课任务表》、《课程表》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
(二)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计划表确定下学期授课任务,特别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授课任务安排、排课等各项工作及材料报送,以确保本学期结束前全院下学期的授课任务安排到位,课表编排完成。
(三)2023级五年制高职学生授课任务由所属二级学院负责落实,课表编排由二级学院与基础课部、马院协调后编排。原则上2023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公共课任课教师不跨校区代课。
(四)本学期因实际情况未开设体育等公共课程的班级,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基础课部协调后落实下学期授课任务。
(五)填写《授课任务表》时,须同时填写授课教师,授课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变更。若教师不足时,应提前自主联系、确定,不得因此影响全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的工作进程。
(六)课表编排要统一使用规定的模板,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模版,课表编排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情况考核的指标之一。
(七)课表一经确定,教师个人不得要求调课。
附 件:授课任务表
联系人:张嘉宁 邬晓婷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