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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二级学院教学管理职能,增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教务处成立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的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副处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各科科长、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教学科长、兼管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科。

二、考核内容

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

1.教学常规管理由教学秩序、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教研活动、教学检查、教学文件、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组成。

2.教学基本建设由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基本建设、教材建设等内容组成。

3.教学改革由教研立项、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考试改革等内容组成。

4.教学效果由学生评价、能力和等级考试通过率、毕业设计(论文)、职业资格和技能考试等内容组成。

三、考核原则

1.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原则。既要观测二级学院目前的教学工作状态和教学质量,又要观测其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过程的发展速度、力度和成果。

2.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原则。采用“等级评定法”,考核体系中的每个项目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给予评分;同时采用评语给予质性评价。

3.重点性与导向性相结合原则。按照“重在改革、重在发展、重在办出特色、重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原则,考核指标体系应正确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导向性。

四、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考核原则,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分为两个层次:一级指标由教学工作的4个主要考核方面构成;二级指标由20个考核项目构成。(见附件1)

五、考核评价标准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实行等级制。即:考核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考核项目)按A、B、C、D划分为四个等级标准,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在等级标准中只给出了A与C两级标准,而介于A、C两级标准之间者为B级,不满足C级者为D级。(见附件2)

六、考核实施办法

1.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考核程序,由二级学院自评和教务处考评两个环节(部分)组成,并按照权重分别为0.3和0.7的比例,形成考评结果。

2.二级学院进行自评时,要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和考核评价标准,逐一对应,准备佐证材料、统计数据及材料目录;填写自评打分表;撰写自评报告。

3.教务处进行考评时,根据考核指标,采取查阅二级学院的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然后给出得分和评语(评语按规定模式给出)的办法进行。

4.除考核指标体系规定内容外,各二级学院有获得院级及其以上教师各种教学竞赛奖、教学成果奖、其它教学相关表彰奖励等情况,可提出加分项目申请,申请加分项目必须提供组织单位的公布、表彰奖励文件等支撑材料。(加分项目标准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5.对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的年度考核,纳入学院年度部门工作考核的系统。

七、考核结果与奖励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即:优秀≥90分,90分>良好≥80分,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2.按照学院规定标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二级学院给予奖励。

3.考核结果按60%权重,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部门工作考核结果。

八、有关说明

1.考核工作一般在年终月份进行,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2.对一些考核指标项目,如学生成绩、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等,以上学期数据为依据进行测评。

3.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在考核时如因工作原因而出现缺项,可不对该项目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其分值。

九、附则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已下载
附件【2.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方案等级标准.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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