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文件精神和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基地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彰显我院办学特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1.实训基地建设:5分
其中建设规划1分,年度计划1分,建设规划论证3分。
2.基地建设:10分
从功能定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设质量等方面评价。
3.设备管理:12分
其中帐物相符4分。无帐册者记为0分并取消当年评优秀资格,其余每抽到1件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4分。
设备完好率3分。每抽到1件损坏扣1分(有报修记录并等待厂商维修期间不计),直至扣完3分。
检查方式:随机抽取5件。
4.设备维护、维修:8分
检查方式:检查维修记录本。
(二)实验教学管理
1.教学任务:15分
评价实训教学工作量和设备利用率,鼓励各实训室业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2.教学成果:10分
省级教研项目1项记2分、市级1项记1分,累计不超过4分。正式发表实验(训)工作论文一篇记1分,累计不超过3分。
学生通过在本实训基地的训练后,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奖。国家级一项记3分、省级2分、市级1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三)实验队伍
1.人员管理:5分
要求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员到企业参加培训,形成一支具有生产一线工作背景的实验(训)室管理员队伍。
2.人员考核:5分
有考核办法且实施、效果好。
(四)实验(训)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
1.设施与环保:3分
对实验(训)室基本设施、环保设备和措施检查、考核。
2.实验(训)室的清洁卫生:4分
实验(训)室卫生良好,常用仪器设备、器具保持整洁,每发现1处明显不清洁的扣1分,直至扣完4分。
3.安全措施:4分
包括:水、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有无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每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4分,考评期间发生过水、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者或由于疏忽被盗损失严重的该项分为0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特殊技术安全:4分
检查特殊实验(训)室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看记录、现场抽查。
(五)规章制度
1.管理手段:5分
评价运用实验(训)室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2.管理制度:6分
考核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落实情况。包括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及日常检查落实的情况,应该有的而没有做到的,每少一种扣1分,直至扣完6分。
3.档案管理:4分。
检查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情况。无制度扣1分;无档案扣3分,缺少一份(含一份)扣1分,直至扣完3分。
二、考核程序与要求
(一)评价时间: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各二级学院对所辖实验(训)室组织考核,填写渭职院《实验(训)室评价表》(附件1)。
(三)学院评价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组织评价,评价情况记入《校内实训教学基地评价表》(附件2)。
(四)评价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附加分)。评价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86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85分至76分的为良好,75至6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评价工作结束后,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公布评价结果。
(五)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六)学院评价小组在复查过程中一经查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二级学院三年评优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三、异议和申诉
学院设立异议制度,异议由学院评价小组受理。自评奖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任何持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异议人签名。学院评价小组受理后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评选结果运用
(一)被评为院级优秀的实训教学基地,学院将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实训教学基地。
(二)评选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训教学基地,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者,撤销其实训基地资格。
五、学院评价小组
组 长:学院主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组 员:各二级学院主管院长、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创建办、保卫处相关人员。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