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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范围

1.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2.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或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人员或技术骨干。

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理论课教学者学历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实践课教学者学历应为专科以上。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基本要求

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四、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

1.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专业、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二级学院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者,可聘请兼职教师。

2.二级学院应成立考核小组,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者填写《外聘兼职教师情况表》和《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3.各二级学院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三周将下学期拟聘兼职教师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教务处。

4.教务处签署初审意见,人事处审核有关材料提出聘用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

5.学院人事处与受聘兼职教师签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协议书》,并向外聘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1.聘用单位应建立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

2.一经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编入相应教研室,外聘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各教研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外聘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

3.二级学院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4.为帮助外聘兼职教师尽快适应我院的教学要求,所属二级学院应积极向外聘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1)明确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逐步树立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信念;贯彻以育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强化职业教育特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遵循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就业率的办学宗旨。紧紧围绕教学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落实教书育人、管理管人、服务育人的治校理念,促进本职工作。

(2)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3)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4)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5.每位外聘兼职教师每学期授课不超过两门,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备课与教研活动时间。

6.外聘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考核由相应二级学院负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7.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8.外聘兼职教师违约处理

(1)一旦发现外聘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二级学院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2)外聘兼职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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