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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
 

陕教生〔2010〕9号

各高等教育培养单位:

学历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明确,高等学历教育由国家统一管理,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因此,颁发和管理学历证书是高等学校的权利和责任,对学历证书实施规范管理也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近年来,学籍学历管理在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招生、乱收费,杜绝中介欺诈、遏制假学历、假文凭泛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化,少数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乱办学、乱招生、乱办班、乱承诺、乱发文凭的问题时有发生,引起一些学生不满,影响了高等学校稳定安全。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高等学校是举办高等教育的法人机构,必须依法开展各类办学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等学校的所有对外设点办学或联合办学活动都必须以学校名义开展并由学校法人签订正式协议,严禁任何二级学院对外设点办学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办学。严禁高等学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各高等学校作为二级学院的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二级学院的领导和管理,二级学院不得以联合办学名义对外签订办学协议或开展联合办学。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规范招生、教学、考试、学籍、证书发放、收费等环节的管理,通过新生复查、学籍注册、证书发放等环节的工作,对违规办学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二级学院、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学习中心的监管,严格对合作办学行为的审查、审批、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规办学的查处力度。

三、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政策宣传。

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当前加强高等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是从源头上治理违规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国家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政策的教育和宣传活动,要使所有学生了解“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对新生入学前后可能出现的违规问题(个别学校或中介机构借自考助学班等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或被骗等情况,要按照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及时予以澄清和处置,对高等学校二级学院与合作办学机构的违法行为,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要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新生入学报到工作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确认和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严密程序,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时所需的各项材料与录取新生电子档案是否一致,确保新生报到有序、有效。对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有关高等学校要加强查验,迅速核清,经复查合格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得将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和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或留校学习。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要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要做好学籍异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学籍异动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学籍信息更改工作。不准为尚未取得学籍的新生办理转学和转专业,不准未经学籍转换便将学生留校寄读或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留校学习。

六、严格学历证书发放和电子注册工作。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有利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有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能更有效地打击伪造证书现象。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04〕11号)的有关规定,依据经教育部审核的毕业生资格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工作,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上予以电子注册。绝不允许学校擅自为未取得学籍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放学历证书。

七、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对保障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从对教育事业负责、对本校形象和信誉负责、对安全稳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消除学籍学历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高等学校稳定大局。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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