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职院办发〔2015〕2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陕教高〔2015〕4号)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院级学生技能大赛暨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丰富专业建设内涵,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推实用型人才培养进程。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赛时间与地点
院级技能大赛活动时间拟定于3月30日—4月13日举行。各赛项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设定,学院统一安排协调。
四、赛项设置
1.各竞赛项目的设置要求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以选拔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项目参赛选手为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核心职业技能相匹配。
2.各二级学院竞赛项目在《201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及承办院校名单》中选定(见附件1),《201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及承办院校名单》中没有参赛项目的二级学院,在近两年省级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中选定,或根据各专业自身特点自行设置比赛项目。
3.各二级学院选定或自行设定的竞赛项目至少1项,但各专业涉及到的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必须开展技能大赛。
4.鼓励各竞赛项目吸引企业冠名或参与大赛组织活动。
5.各赛项的竞赛方式、参赛对象、竞赛内容、成绩评定、竞赛程序、仪器设备和材料等均参照往年全省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程要求。
五、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筹备技能大赛的各项事宜。积极搜集往年全省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的相关资料,熟悉竞赛项目内容及要求,并积极做好参赛的训练、指导、比赛等筹备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本部门2015年学生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赛项名称、赛项领导小组、参赛对象、竞赛方式、竞赛内容、竞赛程序、成绩评定方式、技能培训安排(包括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学时、训练具体时间、指导教师姓名等)、经费预算等内容。并于2015年3月30日之前将《××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和《2015年院级学生技能大赛竞赛项目一览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
3.各二级学院在开展技能大赛期间,教务处要对各二级学院技能大赛的筹备、培训、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4.与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接的竞赛项目应当在4月13日之前必须完成比赛,选拔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五年制高职学生须为四、五年级学生),并于4月13日之前将《2015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规程、竞赛时间、地点、组队要求及有关事项由赛项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5.经批准(或备案)的竞赛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和实施,并在省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将各赛项组织和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于5月15日前将各赛项比赛总结(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和竞赛成绩、竞赛活动照片等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
6.凡在2015年省级或国家级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将根据《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渭职院发〔2014〕64号)予以奖励;对于参赛获奖学生,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试行以赛代考制度,相关课程考核可免考。
联系人:魏恒 严宁 联系电话:2362109 3033101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