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职院办发〔2015〕34号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反映专业建设成果及其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变化,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教学平稳运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1.2015年新增设的三年制高职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
2.现已执行的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高职专业和五年制高职专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需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的招生专业。
二、修订原则
1.2015年新增设专业应按照学院《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渭职院办发〔2014〕32号)要求,根据专业调研的情况,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重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进程表。
2.已执行的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需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的招生专业,可在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3.各专业应组织专业教师认真研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专业与专业之间的交流。
三、工作流程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与否的根本保障,也是组织教学活动的首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流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修订工作。
四、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进程 |
工作成果 |
2015年4月13日- 5月8日 |
专业调研 |
1.4月17日前,完成专业调研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5月8日前,完成专业调研总结报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
2015年5月9日-5月29日 |
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5月29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
2015年5月30日-6月19日 |
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6月19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
五、要求
1.2015年新增设专业必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流程进行重新修订,并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2.对已执行的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在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根据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可进行微调。
3.基础课部、思政课部、体育部若要调整公共课程设置,须与相关专业联系做好专业调研论证,并提供调研论证报告和相关政策依据,报教务处审批后再行调整。
4.为做好2015年新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参与各二级学院专业调研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过程。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按照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排版,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6.请各二级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专业调研实施方案、专业调研总结报告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须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wzyzlk@126.com。
联系人:严宁 李勇 联系电话:3033101
附件:1.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修)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说明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示例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