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和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与《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于3月18日至19日在高新校区顺利举行。
教务处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安排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教师命题,精心印制试卷、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监考老师和面试考官进行了考前专门培训、考场布置与各项考务安排均严密细致,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国考标准进行。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抽调教师和相关人员,确保了整个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得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副院长王录军、教务处处长赤保民于考试期间对考试进行了全程巡视。整个考试过程顺利,考场秩序良好,受到省招办渭南巡视组的好评。(撰稿:教务处 蒲飞 关鹏 审核:赤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