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有效,决定对我校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秋季常规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时间
2017年9月20日—29日。
二、 核查对象
除2017级新生外,我校全体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在校生。
三、工作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班主任按照《学籍信息核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核查表》),认真组织学生本人亲自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严禁委托他人代替核对或签字。
(二)在学籍核对中,若发现个人信息有异者,须在《核查表》备注栏中标注“拟修改信息”,并填写《学籍信息核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个人信息原本正确的,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因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录入有误确需修改的,学生按《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及申请表》填写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见附件3);同时二级学院应向学生告知,按教育厅要求,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得双改。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整理填写《汇总表》后,同有效证明材料一起报教务科。
(三)《核查表》中若出现已经正常办理退学、休学手续或未报到注册的学生,须在备注栏中标明,并由学籍管理员负责填写到《汇总表》;若存在已参军入伍但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学生,除在备注栏中标明外,二级学院要尽快督促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教务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如故意隐瞒以使学生入伍期间获得学历证书的,后果自负;《核查表》中若出现缺失的学生,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填写在《学籍信息缺失学生名单》(见附件4)中。
四、几点要求
(一)本次核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发。二级学院分管学籍工作领导及学籍管理员应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学籍信息核查结果准确无误。核查结果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9月29日17时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附件1由教务科印发,其余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
联系人:蒲 飞 联系电话:0913-3033109
附件:1. 学籍信息核查表
2. 学籍信息核查问题汇总表
3. 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及申请表
4. 学籍信息缺失学生名单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
年9月19日